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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体液压支柱防倒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12-12 03:41:49人气:631
 单体液压支柱防倒管理办法(最终版)

一、采用π型钢与单体柱支护形式
1、单体柱与梁之间必须悬挂防倒链(特殊情况可用钢丝绳)防倒,否则每缺一处,对责任区队罚款100元,对区队负责人和当班班长各罚款50元。
2、上下付巷防倒链悬挂位置必须规范统一,防倒链要悬挂在位于单体柱里帮(即老塘帮)一侧的梁上,否则每处对责任区队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30元。
3、防倒链使用时必须缠绕单体柱两圈,绕圈高度保持一致(相邻误差不超过±50mm),且链子保持一定垂度,否则每处对责任区队罚款50元。
4、单体柱使用过程中,迎山要照,初撑力不得低于规定标准,严禁出现空载和失效现象,否则每发现一处对责任区队罚款100元,对区队负责人和当班班长各罚款50元。
5、单体柱使用时要保证顶盖完好,四爪齐全,防倒链夹子完好有力,同时单体柱柱脚下要站塑料鞋,否则每处对责任区队罚款50元,对区队负责人和当班班长各罚款30元。
6、回采工作面上下付巷用单体柱替棚作业时,必须采用防倒绳进行防倒,否则发现一处对责任区队罚款200元,对区队负责人和当班班长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防倒绳使用时,必须保证较好的直线性,否则每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7、凡回采工作面其他可用到单体柱支护的地段(如煤墙闭帮、端头支架前顶梁支护等)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防倒措施。
1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由技术科、安检科共同监督执行。

 单体液压支柱防倒管理办法(2012原版)

一、采用π型钢与单体柱支护形式
1、单体柱与梁之间必须悬挂防倒链(特殊情况下可以钢丝绳替代)防倒,否则每缺一处,对责任区队罚款100元,对区队负责人和当班班长各罚款50元。
2、上下付巷防倒链悬挂位置需保持规范和统一,即巷道上帮侧的单体柱防倒链需悬挂于单体柱上帮,巷道下帮侧的单体柱防倒链悬挂于单体柱下帮,否则每处对责任区队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20元。
3、防倒链使用时需缠绕单体柱两圈,绕圈高度保持一致(相邻误差不超过±50mm),且链子保持一定垂度,否则每处对责任区队罚款30元。
4、单体柱必须保证支护有力,顶盖避免悬空或受力不实,严禁出现柱体摇摆晃动现象,否则每发现一处对责任区队罚款100元,对区队负责人和当班班长各罚款50元。
5、采用防倒链防倒时,夹子必须保证完好有力,同时单体柱柱脚下需站塑料鞋,否则对责任区队罚款50元/次,对区队负责人和当班班长各罚款20元/次。
二、采用双节梁与单体柱支护形式
6、综采面采用双节梁和单体柱支护时,单体柱必须使用防倒绳防倒,否则发现一处对责任区队罚款200元,对区队负责人和当班班长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7、此支护形式必须同时符合1、2、3、4、5条之规定。
三、上下付巷替棚段采用坑木与单体柱支护形式
8、综采工作面上下付巷用单体柱替棚作业时,必须采用防倒绳进行防倒,否则发现一处对责任区队罚款200元,对区队负责人和当班班长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防倒绳使用过程中,需保证较好的直线性,否则每处对责任人罚款30元。
9、此支护形式必须同时符合1、2、3、4、5条之规定。
四、凡综采工作面其他可用到单体柱支护的地段(如煤墙闭帮、端头支架前顶梁支护等)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防倒措施。
10、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由生产技术科、安全质量检查科共同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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