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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矿人员精确定位系统技术要求(试行)

发布时间:2019-10-31 06:09:47人气:2217
山东煤矿人员精确定位系统技术要求(试行)
    为规范山东煤矿人员精确定位系统建设。保障人员定位系统安全可靠、功能性能满足山东煤矿安全生产需要,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山东煤矿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山东煤矿人员精确定位系统的结构组成、功能性能要求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山东省辖区内煤矿井下人员精确定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要求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要    AQ 1048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MT 2 0 9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2016)
    《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5
号)
3 术语和定义
    AQ 6210规定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要求。
3. 1精确定位
    能够实现厘米级定位。
3. 2精确定位系统
    能够实现精确定位功能的软、硬件设备系统总和。
3. 3静态定位精度
    处于静止状态下的空间实体位置信息与其真实位置之间的接近程度。
3. 4动态定位精度
    处于运动状态下的里间实体位置信息与其真实位置之间的接近程度。
4一般要求
4. 1系统除应符合AQ 6210, AQ 1048、《煤矿安全规程》(2016)等要求外。还应符合本技术要求的规定。
4.2系统架构力求简单。最多不超过3层。
4. 3系统应采用先进适用定位技术,可结合多种定位技术提高定位精度和可靠性。
4. 4系统应能够实现多系统融合,以适应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及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4. 5操作系统、数据库、编程语言等软件应为可靠性高、开放性好、易操作、易维护、安装、成熟的产品。软件应有详细的汉字说明和汉字操作指南。
4. 6系统应工作稳定、性能可靠,严防由于设备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中的隐患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
4. 7系统功能、技术性能指标应经井下实际运行工况检测和验证。
4. 8应规定系统生产制造单位负责产品软件升级和技术支持。
5 技术要求
5. 1供电电源
5.1.1地面设备交流电源
    a)额定电压:380V/220V,允许偏差-10%~+10%;
    b)谐波:不大于5%;
    的频率:5OHz,允许偏差士5%.
5. 1. 2井下设备交流电源
    a) 额定电压:127V/380V/660V/1140V,允许偏差:
    专用于井底车场、主运输卷:-20%~+10%;
    其他井下产品:-25 % ~ + 10%:
    b)谐波:不大于10%;
    c)频率:SOHz,允许偏差士5%.
5. 2定位技术
5. 2. 1应选用基于RSS工、AOA, TOA, TOF, TDOA等无线测距定位技术,优先推荐使用TDOA技术。
5. 2. 2可综合应用多种定位技术,提高定位精度和可靠性。
5. 3传输方式
5. 3. 1系统主干网应采用工业以太环网,分站或基站至主干网之间应采用工业以太网。
5. 3. 2分站或基站至读卡器应采用有线传输或无线传输,宜采用有线与无线相结合方式。
5. 3. 3读卡器至分站或基站的有线传输应采用工业以太网、RS485, CAN等;无线传输采用5G, UWB, Lora, Zigbee, WiFi等。
5. 4抗电磁干扰能力
    a)系统地面设备应能通过3级静电抗扰度试验,评价等级为A;
    b)应能通过2级电磁辐射抗扰度试验,评价等级为A;
    c)应能通过2级脉冲群抗扰度试验,评价等级为A;
    d)应能通过交流电源端口3级、直流电源与信号端口2级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评价等级为Ao
5.5防护能力
5.5.1标识一防护等级应达到工P65。
5.5.2采掘工作面妥装使用约设备防护等级应达到工P6Jg其他地点宜选用防护等级达到工P65的设备。
5. 5. 3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巷道使用的分站(基站)、读卡器、电源等,应具备抗冲击、抗震动破坏能力,或者采用保护措施。
5. 6标识卡
5. 6. 1优先选择与矿灯一体化的标识卡。
5. 6. 2标识卡不得置于人员头部(矿灯帽)位置。
6  功能要求
6. 1系统除应具备AQ 6210,《煤矿安全规程》(2016)规定的功能外,还应具备以下功能:
    a)精准定位功能。定位精度满足生产区域人员位置监测的需要;
    b)标识卡是否正常、以及唯一性的检测和报警功能;
    c)人员超时提醒报警功能;
    d)标识卡具有声光或振动提示功能;
    e)双向呼叫功能,紧急情况下,携带标识卡人员通过标识卡  可向地面中心站发送求救信号。地面中心站可向指定或全部携带标识卡人员发送提示信息;
    f)具有采掘工作面的限员管理功能;
    g)具有数据加密存储功能,数据库数据修改有痕可寻、有迹可查,严禁下放数据库操作权限
6. 2系统应支持多系统融合,优先买现与妥全监控系统、考勤系统、通讯系统、井下应急广播系统的融合。其他可考虑融合的系统有:瓦斯巡检、安全检查、无轨胶轮车调度、供电监控、视频
监视、运输监控等系统。
6. 3系统应支持多系统联动功能,必须与安全监控、应急广播等系统实现融合联动。
6. 4系统应支持多系统数据融合共享、多系统融合条件下的综合数据分析与应用,实现数据的深度挖掘,支撑安全预测预警和综合管理。
6. 5系统应支持联网和数据上传功能。
6. 6系统应具备自诊断、自评估功能,能够实现系统定期的自诊断、自评估。能够预先发现系统在安装、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自诊断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a)标识卡、读卡器、分站或基站的设置及定义;
    b)标识卡电池欠压提示;
    c)读卡器工作状态、供电状态及通信状态;
    d)分站或基站工作状态、供电状态及通信状态;
    e)中心站具有分站、基站、读卡器、标识卡异常工作状态提示;
    f)中心站软件自诊断,包括双机热备、数据库存储、软件模块通信。
6. 7系统应具备或通过融合系统具备三维晨现功能。地面中心站买时晨示井下各水平、各采区、各工作面人员、设备的位置信息。采用具有精确三维坐标GIS平台,展现上述精确位置信息。
 
7主要技术指标
7. 1系统容量
    系统接入读卡器(基站)数量不小于512台,识别卡数量不小于65000个。
7. 2系统巡检周期
    系统巡检周期不超过5s.
7. 3定位刷新率
    标识卡的定位刷新频率可调。采掘工作面定位刷新率满足人员定位精度要求。
7. 4定位精度
    系统在理想状态下静态定位精度能够达到30cm.
    采煤工作面及顺槽、掘进工作面人员定位精度应达到lm。其他地点人员定位精度可根据需求由煤矿企业确定。
    动态定位精度可根据定位刷新率、基站密度、速度等由煤矿企业确定。
7. 5无线传输距离
    分站(基站)、读卡器与标识卡之间无线传输距离不小于400m。
7.6电池工作时间
    采用可充电电池的标识卡。每次充电应能保证标识卡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10d,电池寿命应不小于12个月。
    备用电源能维持断电后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8h,电池仅能维持2h必须更换,应具有电源智能化管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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