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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使用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9-02-24 07:35:50人气:548
电动葫芦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前检查工作
a.在操作者步行范围内、视线范围、重物通过的路线上应无障碍物和漂浮物。
b.手控按钮上下、左右方向应动作准确灵敏,电动机和减速器应无异常声响。
c.制动器应灵敏可靠。
d.电动葫芦运行轨道上应无异物。
e.上下限位器动作应准确灵敏。
f.吊钩止动螺母应紧固牢靠。
g.吊钩在水平和垂直方向转动应灵活。
h.吊钩滑轮应转动灵活。
i.钢丝绳应无明显裂痕,在卷筒上排列整齐,无脱开滑轮槽、乱扭、叠扣等迹象,润滑良好。
j.吊辅具无异常现象。
k.电动葫芦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5~+40℃
l.电动葫芦不适用于充满腐蚀性气体或相对湿度大于85%的场所,不能代替防爆葫芦,不宜吊运熔化金属或有毒、易燃和易爆物品。
(2)电动葫芦不得旁侧吊卸重物,禁止超负荷使用。
(3)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随时检查钢丝绳是否有乱扣、打结、掉槽、磨损等现象,如果出现应及时排除,并要经常检查导绳器和限位开关是否安全可靠。
(4)在日常工作中不得人为地使用限位器来停止重物提升或停止设备运行。
(5)工作完毕后,关闭电源总开关,切断主电源。
(6)应设专门维修保养人员每周对电动葫芦主要性能和安全状态检查一次,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电葫芦使用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核,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电葫芦在使用前检查吊钩、钢丝绳、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3.电葫芦使用时,禁止闲人进入吊装危险区域并派专人看护。
4.电葫芦在吊装时摆放或捆绑物品必须规范、符合吊装规定要求。
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6.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7.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8.在停工或休息时,得将吊物、吊篮、吊具和索悬在空中。
9.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10.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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