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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4-11-11 07:12:06人气:458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厂内叉车安全操作规程,电瓶叉车安全操作规程,叉车各项安全要求

一、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电瓶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规范叉车安全操作,安全驾驶;
二、适用范围:叉车驾驶员;
三、叉车安全驾驶守则:
1. 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驾驶叉车,并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 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3. 严禁带人行驶,严禁酒后驾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和闲谈;不准行驶途中手机通话。
4. 车辆使用前,应严格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四、叉车安全作业手册:
电动叉车驾驶员的操作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1、运行前要检查刹车系统有效性和电池电量是不是充足,如发现缺陷就在运行前处理完善后再操作
2、搬运货物时不允许用单个货叉运转货物,也不允许用货叉尖端去挑起货物,必须是货叉的全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地放在货叉上
3、平稳起步,转向前一定要先减速,正常行驶速度不要过快,平稳制动停车
4、不准在货叉上站人,叉车上不准载人运行
5、对于尺寸较大的货物要小心搬运,不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的货物
6、定期检查电解液,禁止使用明火照明来检查电池电解液
7、停车不用前,要将货叉下降着地并将叉车摆放整齐,停车并断开整车
8、电源电量不足时,叉车的电量保护装置自动开启,叉车货叉将拒绝上升操作,禁止继续载货使用,此时应该空车驶到充电机位置给叉车充电。
9、充电时,先断开叉车工作系统与电池的连接,再将电池与充电机连接,再连接充电机与电源插座,开启充电机。
10、通常情况下,智能型充电机无需要人工干预,非智能充电机,则可以人工干预充电机输出电压与电流值,通常电压输出值比电池标称电压高10%即可,输出电流应该设定为电池额定容量的1/10左右。(例如DC24V/210AH电池,充电机输出电压与电流可设26V,21A)

2、叉车各项安全要求
(一)人员
1. 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 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二)检查车辆
1. 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 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3. 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 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三)起步
1. 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 液压(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液压(气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方可起步。
3. 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4. 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四)行驶
1. 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2. 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3. 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 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发出行驶信号。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5. 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6. 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7. 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于不妨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
8. 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9. 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10.叉车厂区安全行驶速度5公里/小时,进入生产车间区域必须低速安全行驶。
11.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12. 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和上报,绝不带病作业和隐瞒不报。
(五)装卸
1. 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2. 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特殊情况拉物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围行人。
3. 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 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
5. 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后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6. 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7.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8. 禁止超载,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9.不准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物品制动。
10.不准用货叉挑、翻栈板的方法卸货。
(六)离开叉车
1.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
2.停车制动手柄拉死或压下手刹开关。
3.发动机熄火,停电。(除特殊情况,如驾驶员不离开车辆视线且不超过1分钟)。
4.拔下钥匙。
(七)停车注意事项
1. 发动机熄火前,应使发动机怠速运转
2. 2-3分钟后熄火。 发动机熄火停车后,应拉紧制动手柄。
3. 低温季节(在零度以下),应放尽冷却水,或者加入防冻液。
4. 当气温低于-15度时,应拆下蓄电池并搬入室内,以免冻裂。 转动机油滤清器手柄 1-2 转,检查螺栓、螺母有无松脱现象,并及时排除不正常情况。
5.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车库或指定地点。
(八)意外
如遇到意外,应该做到:
1. 紧伏到方向盘上或操作手柄,并抓紧方向盘或操作手柄。
2. 身体靠在叉车倾倒方向的反面。
3. 注意防止损伤头部或胸部,叉车翻车时千万不能跳车。

二、厂内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       总则

1.1    为加强厂内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车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CRB机动车辆运输安全规程》等制度,特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公司厂区内叉车装卸作业、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

2.     叉车驾驶员安全管理要求

2.1    叉车驾驶员应具备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的必备条件,且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叉车驾驶证,方准驾驶叉车;
2.2    驾驶员不从事叉车驾驶工作(除担任车管工作外)6个月至1年者,继续担任驾驶工作的,应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重新复试;1年以上的,应重新考核;
2.3    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叉车安全作业标准,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及厂区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2.4    严禁酒后驾驶;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2.5    严禁带人行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活动;
2.6    每天认真执行叉车“三检”制,严禁带故障行驶;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3.     厂区叉车驾驶、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3.1  检查车辆(附:叉车检查表)
3.1.1日常检验即三检制,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行驶中间的停歇时间检视车辆;
3.1.2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3.1.3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3.1.4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3.1.5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3.1.6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3.2  起步
3.2.1     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3.2.2     制动液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指数并系紧安全带后再行驶再起步;
3.2.3     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平稳可靠;
3.2.4     起步必须缓慢平稳。

3.3  行驶
3.3.1     厂内驾驶叉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3.3.2     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3.3.3     转弯或倒车时,必须先鸣笛;
3.3.4     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严禁在斜坡上转向行驶;
3.3.5     叉车在行驶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其他车辆、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3.3.6     通过厂区内道路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3.3.7     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叉车必须倒行;
3.3.8     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在货场、厂房、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的驾驶员一侧指挥;

3.4  装卸作业
3.4.1     叉载物品时,应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3.4.2     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品或设备;严禁超叉车负荷作业;
3.4.3     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3.4.4     叉车装卸作业时,禁止人员停留在货叉周围;必要时应在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
3.4.5     禁止用货叉或托盘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3.4.6     叉车装卸物品时,必须将物品平稳、缓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适位置,严禁长时间用货叉使物品停留在高处;
3.4.7     严禁在货叉下面进行检修或其他长时间停留作业;

3.5    停车及注意事项
3.5.1     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
3.5.2     停车时必须拉紧制动手柄;
3.5.3     观察是否发动机熄火,断电,并及时拔下叉车钥匙;
3.5.4     低温季节(在0℃以下),应放尽冷却水;当气温低于-15℃时,应拆下蓄电池并搬入室内,以免冻裂。
3.5.5     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车库或指定地点。

4.     叉车安全技术要求

4.1    叉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应每年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年检,检验不合格的叉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整改,并进行复检;
4.2    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叉车,不得驾驶、作业;
4.3    叉车年检具体工作由公司设备部负责。

5.     叉车保养及维修要求

5.1    叉车保养由仓储部叉车班负责,以计划预防性保养为主;但不能以修代保也不能以保代修;
5.2    叉车维修由公司设备部负责,在日常检查或驾驶作业过程中发现叉车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设备部、生产部;由设备部负责及时维修。

6.     责任及奖惩

6.1    仓储部应制定具体的叉车驾驶员考核标准,由仓储部负责叉车驾驶员日常考核;
6.2    如驾驶员当月无任何违规现象,给予月度考核奖励2—5分。

7.     附则

7.1    本规定未尽事项及叉车安全技术要求,执行国家、地区或CRB总部相关规定;
7.2    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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